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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阆中市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对象

发布时间:2023-11-16 15:0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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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阆中市面向全国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查看】招聘对象和范围面向全国考核招聘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阆中市面向全国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点击下载查看】

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完全一致。

高校专业名称及代码如有调整,报考者需提供高校所在地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证明。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9)阆中市内在职在编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