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概述: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医保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南充市本地参保城镇职工,那就可以作为共济人,使用自己的职工个人账户支付你的家庭成员(即就医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上线背景:
“国家医保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线后,面对全市参保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共济使用家庭成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迫切需求,南充市医疗保障局解民忧、办实事,于2022年4月19日,成功上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