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参保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或解除用工关系
(1)填报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人员和基数增减变化表》一式两份。
(2)初次参保人员需附身份证。
(1)统筹科(901室)、工伤生育科(904室)审核签字后一份(含附件)交统筹科存档,另一份单位存档
(2)每月的5日前向统筹科(901室)申报(节假日顺延),超过5日申报的将顺延到下月受理。未申报变化的单位,计划征集额将按上月的人数下达
(3)统筹科每月5-14日将单位申报的《人员和基数增减变化表》信息录入微机并于每月15日下达月征缴计划。
(4)参保单位到征缴科(705室)领取月征缴计划单并按时足额缴费。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带中路二段111号
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政镇望云路6号
电话:0817-7216060
南充社保局电话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
每月的5日前向统筹科(901室)申报(节假日顺延),超过5日申报的将顺延到下月受理。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