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9 17:3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南充失业补助金怎么领,南充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南充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内容简介
补助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注:最后一次失业保险必须在南充市参保才能在南充办理申领。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符
补助对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注:最后一次失业保险必须在南充市参保才能在南充办理申领。
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时,此前应该享受但没有享受的失业补助金可一次性补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
补助标准
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按照南充市失业保险金的20%的标准执行;
2.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照南充市失业保险金的15%的标准执行。
经办流程
1.失业人员可选择线上或线下申领失业补助金。
(1)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
①微信登录“四川e就业”小程序,进入“微申报——失业补助金申领”,根据提示进行申领;
②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进入】,进入“微申报——失业补助金申领”,根据提示进行申领;
【点击查看办理地址】
2.就业局通过内部数据比对的形式,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审核结果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领人,自审核通过当月或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
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准。
咨询电话
经办单位 | 联系电话 | 经办单位 | 联系电话 |
市就业局 | 2692532 | 南部县就业局 | 5582162 |
顺庆区就业局 | 2247857 | 西充县就业局 | 4567690 |
高坪区就业局 | 3332093 | 仪陇县就业局 | 7213003 |
嘉陵区就业局 | 3880827 | 营山县就业局 | 8210303 |
阆中市就业局 | 6232247 | 蓬安县就业局 | 8623682 |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