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南充非住房消费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3-04-15 10:44: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南充非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南充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南充非住房消费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内容简介

一、身份证明材料1.缴存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非信用卡,一类账户储蓄卡);提取原因涉及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独子证等关系佐证材料;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外,还需:①委托配偶、父母、子女办理的,提供关系佐证材料;②委托

一、身份证明材料

1.缴存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非信用卡,一类账户储蓄卡);

提取原因涉及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独子证等关系佐证材料;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外,还需:

①委托配偶、父母、子女办理的,提供关系佐证材料;

②委托缴存单位经办人的,提供单位证明;

③委托其他人办理的,提供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

二、用途证明材料

1.离休、退休

①离、退休证或离、退休批文。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出境定居

①部门的户籍注销证明。

4.死亡或宣告死亡

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②公证部门对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公证书(或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文书);

注:

①10万元以上的需公证;

②仅能由职工家属或指定继承人申请办理。款划办理人。

5.患重大疾病

①二级甲等医院以上的病情诊断证明;

②医院治疗费用发票;

③医疗保险结算证明;

注:

①原因对象为本人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

②原因对象为配偶、父母、子女的,可提取本人的公积金;

③有本市公积金贷款的不可提取。

6.遭遇重大灾难事故

①有关管理部门的灾害(火灾或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证明;

②相关费用结算材料;

注:

①原因对象为本人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

②原因对象为配偶、子女的,可提取本人的公积金;

③有本市公积金贷款的不可提取。

以上材料均需要审核扫描原件,留存A4纸复印件(身份证可不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