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四川省户籍和在四川省常住的外省户籍、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劳动者可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办理对象:
▪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从业人员;
▪ 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
▪ 从事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 从事“互联网+”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
▪ 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经营者)应为招用的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同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 从事个体经营(无雇工情形)、非全日制就业以及“互联网+”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应自行办理就业登记。
所需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2张免冠2寸证件照。
办理流程:
1.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实行全省通办,线上线下多渠道受理;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选择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
3.也可通过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等线上方式申请;
4.劳动者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业务后,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全省公共就业服务网点及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等方式查询或下载《就业创业证》。
是否收费?否